精彩看点:你敢相信吗,一个未成年女孩沦为性奴,罪魁祸首竟然是亲生父母?

2023-04-14 08:13:44 来源:甩过月亮的铅球

常言道,虎毒不食子,可是有的人却连禽兽都不如!

2008年10月,龙江省五大连池市兴安乡龙山村,14岁的汤兰兰向五大连池市龙镇警方写了一封举报信,惊世乱伦强奸案浮出水面!

汤兰兰信中称自己从6岁开始被父亲、爷爷、叔叔、姑父、老师、村主任、乡邻等十余人强奸、轮奸,时间长达7年。


(资料图片)

2008年10月底,包括汤兰兰父母在内的11人获刑。

2010年10月,黑龙江省黑河市人民法院分别以强奸罪、嫖宿幼女罪、强迫卖淫罪对十一名被告人进行判决。被告人汤继海(汤兰兰父亲)被判处无期徒刑,判处其余十名被告人万某玲(汤兰兰母亲)等5--15年有期徒刑不等。

2018年1月30日,澎湃新闻发表《寻找汤兰兰:少女称遭亲友性侵,11人入狱多年其人“失联”》,随后新京报又发表《被全家“性侵”的女孩,不能就这么“失联”着》。汤兰兰案再次被舆论高高举起。

2018年7月27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布,驳回“汤兰兰案”原审被告人汤继海、万秀玲等人的申诉。

汤兰兰案,之所以扑朔迷离,一是时间较长,涉案人员太多,犯罪证据很难搜集;二是汤兰兰作为受害女孩,她思维清晰,精神正常,但是她说到有关证据时前后矛盾,且有敲诈姑姑的录音,因此她的话可信度降低了;三是,犯罪嫌疑人说警方刑讯逼供,再加之出狱后的汤兰兰母亲等人不断找寻汤兰兰,又利用媒体舆论施压,所以此案二审后才落下帷幕。

因为此案涉案人员大部分为女孩汤兰兰的亲人,所以从伦理道德以及人生价值观等方面来看,实在不可思议,但是,现实往往比小说还魔幻,它就是真实发生了!

其中的敲诈录音,却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汤兰兰。

2008年10月,汤兰兰给姑姑打了个电话,大意是如果刘桂英帮她交三年学费,可以不指控刘桂英的丈夫。这通电话被录音,一度成为辩方的证据。

当我看到汤兰兰给姑姑打电话,要钱的目的是为了负担自己初中的学费时,我就觉得这个女孩子不简单,她遇到这样悲惨的事,想到的不是死,而是继续上学,这就是一种对悲惨命运不屈不挠坚强面对的精神,这比很多人已经不知强大了多少倍!所以,我认为汤兰兰是个有主见,懂得努力的女孩子,这也是她历经千帆,最终考上本科大学的原因吧!

虽然汤兰兰在叙述案件时候,的确有情节前后不对应的情况,且也曾对敲诈录音撒过谎,这些并不能说明她诬告犯罪人员,我认为她可能正是在这种日受奸淫掳掠的残酷环境下学会撒谎自保的手段,也算是环境造就了撒谎的人格!

且涉案人员在看守所串供并承认了性侵,因为他们大多可能是法盲,以为和汤兰兰发生关系后给了钱就只算是嫖娼,最多关几天,罚个款就可以回家了,没想到还有强奸幼女的重罪,这也是他们开始承认,后来翻供的原因。

发生了汤兰兰这样悲惨的案件,谁的原因又是谁的祸根呢?

我发现大多数留守儿童被强奸,大多是被家里亲人或者村里人祸害,她们很多都选择了隐忍不发,怕惹事怕丢人,而且村里的懂法守法人不多,法盲太多!强奸幼女的罪过他们根本不了解,或者不想了解!

首先,父母没尽到养育责任,忽略了孩子的感受,很少及时与孩子沟通,比如此案中母亲完全不作为,甚至有一同加害的嫌疑;父亲就完全是个渣子,拿亲生女儿当性奴,猪狗不如!

其次,学校应多关心留守儿童,定期与孩子谈心,了解学习生活困难,有相适应的性教育课,提高孩子们的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

最后,社会应针对留守儿童,建立起比较系统有效的救助帮扶的组织或者机构。并且应号召村政府进行村民的普法活动,让法律的约束力衔接道德,净化蒙昧的偏远山村。

很多听过汤兰兰敲诈录音的人,说汤兰兰不是好女孩!我倒是觉得汤兰兰绝对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女孩”,她可能在那个肮脏的环境里被侵蚀的已经会把生殖器挂嘴上了,甚至她还可能不断说谎来保护自己,但是从她报警开始,面对警察,重诉说一遍自己的遭遇,这得有多强大的心脏,我听了她这案件的一些细节,都觉得毛骨悚然,有种要窒息的感觉,何况是亲历的当事人呢?

我甚至还觉得被判刑的人应该再判的重些,想想,长达七八年时间的侵害,这是对人无情的摧残,很多人,恐怕早就自杀了!

汤兰兰还活着,这就是她的胜利,她应该珍惜生命,重新来过,外人不该再找她,也不该再去提起,她的事给我们更多的是关注留守儿童这个弱势群体,这个缺少关爱,被“色狼”,“法盲”包围的群体,他们的学业可能早早中断,他们可能延续祖辈的底层生活,再无出头之日,不合理的情况需要国家,社会,政府全方面的关注予以解决,我相信,社会和谐,人民必将安居乐业!

标签: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