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点!【远曼|圆满】缘妙不可言 1

2023-05-04 12:17:43 来源:哔哩哔哩

小金鱼调皮好动,虽然来到福利院只有一年,却已经成为风云人物,令人头痛不已,不难想象,她的字典里面缺少“安分守己”这个成语,可是也有例外的时候,当她在林高远面前,她就会像个小甜心,尽管那张嘴巴还是叽叽喳喳没完没了。

林高远是儿童福利院主要赞助者“林氏集团”林夫人的儿子,每回林夫人来到福利院,总会带上他,期待儿子藉由跟福利院小朋友的互动,有着不同的学习视角和看法,将来可以成为一个有怜悯之心的领导者。

过几天林高远就要被父亲送到国外读书,虽然放心不下小金鱼,可是成为优秀的领导者总要付出代价,年仅十二岁的小金鱼又不能跟他走,分开无法避免,不过相信重逢的时候,他们今生今世定能从此不再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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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鱼,眼睛闭上。”他一个指令,她一个动作,她简直像个小媳妇般顺服,可是挂在她脸上的却是灿烂的笑容,似乎一点也感觉不到他们即将分离。

“你不可以吓我哦!”年纪虽小,她的警觉性可是很高。

“小金鱼胆大包天,什么都不怕。”他从口袋取出预备好的“信物”,轻轻的戴在她的脖子上,她一感觉到脖子上的凉意,没等他发号施令,便急着睁开眼睛。

“这是什么?”她好奇的拿起项链吊坠观看——铂金的圆圈圈,圆圈圈上面镶有数种颜色的宝石,每一种颜色都是成双成对。

“这是我给小金鱼的信物,我们一人一个,后面同时刻有我们两个的名字——‘Eric & Yu’,将来不管我们分开多久,看到信物,就不用担心认错对方了,明白吗?”他将自己脖子上的项链吊坠从T恤里面拿出来,跟她的放在一起,同时翻到背面,果然看见他们的名字都刻在上面。 

她很用力的点点头,举起右手保证。“我会一直戴在身上。”

他好笑的将她的右手拉下来。“你太好动了,戴在身上很容易弄丢,你要收起来,可以常常拿出来看。”

“我绝对不会弄丢,不过我会收起来,因为这是信物,很珍贵很珍贵。”

“对,这是信物,很珍贵很珍贵,如果弄丢了,我会找不到你。”

“我一定会小心保护,跟爸妈留给我的结婚戒指一起收在珠宝盒,每天都拿出来看一眼,还有,等我把字练得很漂亮,我会写信给你,你也要写信给我。”

“我一定会写信给你。”

“我们来拉勾。”

“好,我们来拉勾,约定好了,我找不到你,你也要想办法找到我。”他伸手跟她拉勾,这一刻他看见她眼中仿佛闪烁着泪光,可是她脸上的笑容依然那么纯真动人,一如他第一眼见到她的模样。

“我们……”一言为定还来不及说出口,他们后方的草丛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小金鱼马上跳起来,冲过去钻进草丛,对着躲在里面偷窥他们一举一动的晓月比了一个噤声的动作,然后又快速的退出草丛,回到林高远身边。

“没什么,一只老爱跟在我屁股后面的小白兔。”

“我怎么不知道福利院有小白兔?”

“她是一只害羞的小白兔,老爱躲在角落,你当然不会注意到她。”

他回头看了草丛一眼,相信她口中的“小白兔”应该是某个人。

“高远兄,我唱歌给你听。”

“Because I love you?”

她点了点头,轻轻的对他唱“Because I love you”。

看着枕边人——林高远,如此的熟悉,却又如此的陌生,王曼昱悄悄的拉开被子走下床,在梳妆台前面蹲下来,打开林高远清出来供她使用的抽屉,取出一个珠宝盒。

用手背温柔的擦拭珠宝盒后,她宝贝的带着珠宝盒起身走到露台。坐在露台上的秋千椅,她打开珠宝盒,取出珍藏其中的三张照片,看了一遍又一遍,将三个人的身影再回顾一遍,然后放回去,接着轻轻抚过父母留下来的结婚戒指,最后拿出林高远留给小金鱼的信物。

从林高远将信物戴在她脖子上的那一刻,她就等着成为他的新娘子,可是等着等着,最后等到的却是他爱上别的女人,而且还是她的好友。原以为他们从此成为两条平行线,万万没想到上天让她再一次遇到他,而此时他移情别恋爱上的女人劈腿嫁给别的男人,最后她就在急于帮孙子找媳妇的林奶奶强力介入下,成为他的老婆。

这好像一场梦,不敢相信就在今天,她嫁给了林高远,好友刘晓月向她“坦白罪行”的情景仿佛就发生在昨日——

“你说什么?”她的声音颤抖得好厉害,刚刚是不是听错了?好友很清楚她一直在等林高远来找她,为什么现在他会变成好友的男朋友?

“对不起,我爱上了林高远,我们两个已经交往一段时间了。”

“林高远……我的高远兄吗?”

刘晓月似乎不喜欢听到“高远兄”这个称呼,略带不悦的皱着眉。“他已经不是你的高远兄了,他现在是我的男朋友林高远,等我一完成大学学业,他就会跟我求婚。”

求婚……她两脚发软的跌坐在地板上,感觉自己的脖子好像被掐住了,就快喘不过气来。“你说……高远兄向你求婚了吗?”

“现在还没有,可是他有暗示。”

“为什么没告诉我你遇到高远兄?”

“一开始听到‘林高远’三个字,我只觉得很耳熟,好像听过,可是并没有联想到他是高远兄,后来交往,偶然聊起以前的事,才知道他是高远兄。”

她的脑子一片混乱,这一刻她只能不断要自己冷静下来,这之间一定哪里出了差错。“他会不会正巧跟高远兄同名同姓?”

“我也希望他跟高远兄毫无关联,可惜他们是同一个人。”

半晌,她小心翼翼的问:“他忘记我了吗?”

“十年了,他老早就忘了福利院的事。”

“是吗?他怎么会忘记呢?”这肯定骗人的,他们一言为定了,不管多久,她会等他回来。

“他早就不是当初那个高远兄了,现在的他是个大忙人,每天从早忙到晚,若非受邀到我们学校兼课,我也不会遇到他。”

“他真的把我忘记了吗?”她喃喃自语的闭上眼睛,但愿这只是一场恶梦。十年过去了,她一刻也不敢遗忘,就怕他出现的那一瞬间,她没有一眼认出他,可是他却忘了她,还移情别恋爱上她的好友。

“曼昱,我很抱歉,如果我知道他是高远兄,绝对不会给他机会。”

这会儿她什么也听不见了,高远兄怎么可以忘了她?

“虽然对你很抱歉,但是那么多年前的事,也没必要一直放在心上。还有,我有一个不情之请,既然他已经忘记你了,我希望有一天你们无意间碰到的时候,你可以当作不曾见过他这个人。”

微微一颤,不敢相信好友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好友应该很清楚那段日子对她有多么重要。“你要我忘记那段过去?”

“他已经忘记你了,如果你硬要扯出来,对他、对我都很难堪,难道你要我在你们之间做一个选择吗?”刘晓月的口气变得有些激动。

是啊,扯出来,不过是让三个人都很难堪,她和好友只怕会从此老死不相往来……错了,得知此事,她和好友之间就已经出现一道裂痕,再也无法像过去一样无所不谈的分享喜怒哀乐。

“我知道,现在你一定恨死我了,不要怪我重色轻友,当你疯狂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你会明白我此刻的心情,如果失去林高远,我就活不下去了。”

她不怪好友,是高远兄忘了他们的约定……心,好痛好痛,如果可以,宁可他讨厌她,而不是忘了她……但他怎么可以忘了呢?她一刻也不敢忘记!

“其实,我希望你忘了过去的事,当作不认识他,这也是为你好,难道听他问你:‘我认识你吗?’你心里就会比较好过吗?”

不好,心被撕裂的感觉应该更痛吧。

“当然,你们若可以不见面,对你来说最好,可是这世上的事太难预料了。”

确实如此,没想到将近四年后,她会因为在职场上结识的好友林诗诗,在林家的跨年派对上遇见林高远,从而得知刘晓月在两年前劈腿嫁给别的男人。她始终想不明白,刘晓月不是没有林高远就活不下去吗?她不认为刘晓月是随便说说,刘晓月本来就是一个爱恨很强烈的人,怎么可能劈腿嫁给别的男人?

不管如何,她终究成为了高远兄的新娘,只是,他眼中的她并非十四年前的小金鱼,而是一个为了传宗接代不得不娶进门的老婆。美好的约定为什么会以今天这个局面呈现呢?再一次相逢的那一刻,她一眼就看出他是始终被自己放在心上的高远兄,而他的心里早就没有小金鱼,感觉很心酸很悲凉,她视若珍宝的约定对他来说竟然不值得记忆。

咚一声,一团结结实实的纸球被丢到露台上,王曼昱将手上的东西放回珠宝盒,起身走到露台边的围栏,探头往下一看,林诗诗开心的举起手对她挥了挥,她用口形无声的问——你在干嘛?

“下来吧。”林诗诗的声音很轻,王曼昱听不见,却不难猜到。

这个女人是不是忘了今晚是她的新婚之夜?

林诗诗继续对她挥手,然后比了一个“喝一杯”的手势。

迟疑了一下,她用手指响应“OK”,反正新郎已经醉得不省人事,她何苦像个傻子一样守在旁边呢?她转身走回屋内,将珠宝盒放进梳妆台最下面一层的抽屉,然后将房间的电灯转为夜灯,悄悄的离开房间下楼。

喷好了防蚊液,林诗诗带着王曼昱来到花园最角落的大树下,得意的展示她准备的丰盛宴席。看到野餐垫上面摆满了啤酒和披萨,王曼昱差一点晕倒了,这个女人会不会太夸张了?

“你应该饿坏了吧!”林诗诗拉着她坐下来,拿了一块披萨给她。

这倒是实话,当新娘实在很可怜,累得半死,又没办法好好吃东西。她大大的咬了一口披萨,莫名其妙的感动溢满胸口,为什么她从来不知道披萨这么好吃?“你怎么知道我在露台?”

林诗诗白了她一眼。“你傻了吗?我哥喝得烂醉如泥,你的新婚之夜百分之两百泡汤,以你的个性,不在露台享受美丽的夜色,难道会守在房里唉声叹气吗?”

“这么说也对,唉声叹气不适合我。”

“没错,我哥可以把自己搞得烂醉如泥,你也不能输给他。”林诗诗拿起一罐啤酒递给她。

她看一眼左手的披萨,再看一眼右手的啤酒,很难想象一口披萨一口啤酒的粗鲁模样,况且她今天是个新娘,所以她还是先放下啤酒,专心享用披萨。

林诗诗倒是一点都不在意形象,毫不客气的一口披萨,然后一口啤酒。“我哥太过分了,今天是你们的新婚之夜,怎么可以这么不节制呢?”

她闻言苦笑。他是故意的,她看得出来他存心将自己灌醉,为的就是搞砸今晚的新婚之夜……真好笑,他何必这么费心呢?难道她会像色狼一样扑过去攻击他吗?他是男人,她是女人,论体力,他远远在她之上,根本没本事扑倒他。

“我是你的好朋友,绝对不能让你的新婚之夜在冷冷清清中度过。”

今天参加婚礼的人大概都会替她这个新娘担心……甩了甩头,不管别人如何看待她的婚姻,这是她自己的选择,只能乐观的勇往直前。

“那也不该准备披萨,你想害我变成小胖子吗?”她故作轻松的对着手上的披萨吐了一下舌头。

“我又不会下厨,只能挑这种直接放进烤箱热一下就可以吃的东西。”林诗诗斜睨着她。“你太瘦了,偶尔囤积一点肥油在肚子也没关系。”

“人就是因为‘偶尔囤积一点肥油在肚子也没关系’,才会变成胖子。”

“你的食量像小鸟一样,变成胖子的机率微乎其微。”林诗诗难以理解的摇了摇头。“你的食量怎么会那么小呢?”

“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吃不多。”她原本就不是贪嘴的人,自从得知刘晓月跟高远兄在一起,吃东西就只不过是为了得到身体必要的营养。食不知味,当然吃不了多少。

“你是不是爱漂亮,为了保持纤细的身材,然后就越吃越少?”

她无所谓的耸耸肩。“大概吧。”

略微一顿,林诗诗的神情突然变得有些沉重。“老实说,有时候我会很后悔、很懊恼,为什么要带你回我家呢?如果不认识我哥哥,不认识我奶奶,你可以遇到更好的对象,嫁一个懂得疼爱你的好男人。”

“这是暂时的,我们的关系会越来越好。”

“我对你很有信心,可是万一……”

“没有万一,你不要想太多了,也不要后悔,这是我的选择,与你无关。”见到他的那一瞬间,再确定好友吐出来的是“林高远”三个字,她宛如陷入沉睡、了无生机的心脏再一次点燃生命力。仿佛等了一辈子,以为今生无缘相见了,却让她又见上一面,即使不能相认,知道他过得好,她就心满意足了。

是啊,只要他过得好,她就可以安心了,从此不再牵挂。可是人生的变化太大了,原本以为他结婚了,没想到他不但没有结婚,而且至今还没有从刘晓月背叛的阴影中走出来。他再也不是她的高远兄了,她应该离他远一点。理智很清楚,她的心却不听使唤,目光总是情不自禁的跟着他打转。真是奇怪,过了十四年,他的变化不大,只是更沉稳、更内敛,还多了一份冷漠,而她,却完全见不到当初那个稚气婴儿肥的小金鱼。虽然不愿意,但是她放不下他,所以当机会摆在面前,她怎么也无法拒绝。

“我不懂,我哥确实很帅很优秀,可是冷冷淡淡的,不太容易亲近,你怎么会那么喜欢他呢?”林诗诗一脸困惑的皱着眉。

“是啊,真奇怪。”林高远属于那种温文儒雅的男人,没有教人喘不过气的杀伤力,可是举手投足之间又有一种强者的气质,因此不自觉的会让人产生距离感。早在十四年前就是如此了,除了她,当时福利院的小朋友没有人敢跟他打交道,所以当大伙儿知道她跟他很要好,还对她崇拜到了极点。亲生妈妈还在世的时候,总是说她最大的优点就是勇往直前,不过优点也可能就是缺点,一味的勇往直前,不小心可是会撞得头破血流。

“这么说也不公平,我们毕竟不是亲兄妹,两个人难免有一点距离。”林诗诗其实是林高远的堂妹,因为父母在一次飞机失事中身亡,林诗诗理所当然被父亲唯一的哥哥,也就是林高远的父亲收养。

王曼昱也是父母双亡,收养她的是母亲在福利院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姐妹,两人的情况看起来有些雷同,因此很自然的成为好朋友。“我看得出来林高远很疼爱你。”

“我哥感觉上冷冷淡淡,可是一向很有怜悯心,乐于对弱者伸出援手。”

“是啊,他是面冷心热。”

咦?林诗诗对好友挑了挑眉。“你对我哥好像很了解?”

“……我本来就很懂得观察人。”

“是吗?我倒觉得你这个人少一根神经,人家臭着一张脸,你竟然还可以笑咪咪的跟人家比手划脚、谈天说地。”

“难道我也要跟着摆臭脸吗?”

“当然不是,可是也用不着自讨没趣。”

“不要太计较了,人家臭着脸是人家的事,我笑着是我的事。”

林诗诗举起双手表示投降,“我说不过你,你这个人太难沟通了。”

她禁不住笑了出来,“我们干嘛聊这么无聊的话题?”

“就是嘛,我们应该来干杯,庆祝你结婚了……不不不,应该是庆祝你成为林家的媳妇、我的大嫂,这是我们林家的福气,我林诗诗的福气。”林诗诗高高的举起啤酒。

“好,我们来干杯。”她放下披萨,拿起啤酒,拉开拉环,高高的举起来跟好友的啤酒碰了一下,然后默默对好友送上一声谢谢。若非林诗诗,她不可能遇到高远兄,不过……她抬头望着他们房间所在的位置,面对未来她心中其实充满了不安,但她必须坚定的往前走,直到有一天,他的眼中有她。是啊,有那么一天,他的眼中有她,而且只有她,她深深相信,不管要多久,她会等候那天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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